乙草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PD20121481低毒除草剂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PD20121481
首次批准日期
2012-10-08
有效期至
2027-10-07
农药名称
乙草胺
毒性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25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有效期内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乙草胺acetochlor25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玉米田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阔叶杂草300-400毫升/亩播后苗前土壤喷雾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.本品在玉米播后苗前施药。 2.将药瓶用力振摇数次,使药剂均匀悬浮后兑水稀释喷雾。每亩用水量40–60公斤。如遇春旱请将亩用水量增加到60–80公斤。施药后若浅混土2–3厘米效果更佳。乙草胺的亩用量与土壤的有机质含量直接相关,有机质含量>3%,在登记核准剂量范围内应增加用量,如<3%应减少用量。 3.本品对黄瓜、菠菜、韭菜、谷子、高粱等作物敏感,请勿使用。4、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使用。
产品性能
乙草胺是酰胺类选择性芽前除草剂,药剂通过杂草的幼根和胚芽吸收后,干扰植物核酸代谢和蛋白质合成,使杂草停止生长,最后枯死。本产品使用可生物降解的材料做囊皮,乙草胺被包覆后,延缓了光解、挥发、氧化,延长了农药持效期。本品可有效防除玉米田中的稗草、狗尾草、马唐、看麦娘、牛筋草等一年生禾本科杂草,对藜、反枝苋等部分阔叶杂草也有一定防效。
注意事项
1.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。 2.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,佩戴手套及戴口罩等,避免吸入药液;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﹑饮水等;施药后应及时洗手﹑洗脸等。 3. 本品对蜜蜂、家蚕有毒,开花植物花期周围禁用,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,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;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,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,避免污染水源。 4.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。 5.低洼易涝地,不宜使用本品。6.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7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。8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表现为全身乏力、头部发晕等,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性作用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通风处,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中,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仍有不适时,就医。皮肤接触时,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。误服应采取催吐、洗胃等措施,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无特效解毒剂,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