乙草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PD20121359低毒除草剂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PD20121359
首次批准日期
2012-09-13
有效期至
2027-09-12
农药名称
乙草胺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89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有效期内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乙草胺acetochlor89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夏大豆田一年生杂草79-101毫升/亩(其他地区)播后苗前土壤喷雾
春大豆田一年生杂草112-145毫升/亩播后苗前土壤喷雾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大豆播种后出苗前,兑水600公斤,均匀土壤喷雾,可以有效防除一年生杂草。施药时应周到、均匀,勿重喷或漏喷。大风天或下雨前后,请勿施药。
产品性能
本品是苗前土壤处理除草剂,可被植物幼芽吸收,在杂草体内干扰核酸代谢及蛋白质合成,使幼芽、幼根停止生长致使杂草死亡。能有效防除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和部分阔叶杂草。
注意事项
1.本品用于大豆时每季最多使用1次。2.本品主要通过幼芽与幼根吸收,因此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。3.避免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。4.本剂的应用剂量取决于土壤湿度和土壤有机质含量,应根据不同地区,不同季节确定使用剂量。5.本剂除草效果受土壤湿度和温度影响较大,天气干旱时,应在推荐范围内适当加大用药量和兑水量。6.施药时应穿戴防护衣服、手套等,避免吸入药液;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,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。7.妥善处理剩余药液及清洗器具废水,避免污染水源。废弃物要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8.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。9.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使用,赤眼蜂等天敌昆虫放飞区禁用。10.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邻近敏感作物上,黄瓜、菠菜、韭菜、谷子、高粱等作物对本品敏感,以防产生药害。
中毒急救措施
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作用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立即移到空气清新处。溅入眼睛中,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;仍有不适时,就医。皮肤接触应立即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。如误服,应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