丙环唑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PD20121110低毒杀菌剂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PD20121110
首次批准日期
2012-07-19
有效期至
2027-07-18
农药名称
丙环唑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25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有效期内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丙环唑propiconazol25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水稻纹枯病30-40毫升/亩喷雾
苹果树褐斑病1500-2500倍液喷雾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)苹果树褐斑病:应在发病初期或发病前施药,应均匀喷雾到叶片正反面,直至滴水为止。每隔10天左右施药1次,视作物生育期、病害发生程度和天气情况可连续用药4次。2)水稻纹枯病:应在初见病斑时开始施药,间隔7-10天施药一次,连续施药2-3次。施药时田间保持5-7厘米的水层,施药后保水5天左右。3)施药应选择早晚低温,低风速小时进行,降雨前后不宜施药。
产品性能
丙环唑是一种具有保护和治疗作用的内吸性三唑类杀菌剂,可被根、茎、叶部吸收,并能很快地在植物株体内向上传导,防治子囊菌,担子菌和半知菌引起的病害,本品对苹果树褐斑病和水稻纹枯病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。
注意事项
1.配药和施药时,应穿防护服,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,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,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,洗净手、脸和被污染的皮肤。2.施药前、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,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,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。3.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,废弃瓶子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。 4.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和鸟类、蜜蜂有毒,施药时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不利影响,开花植物花期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和鸟类保护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5.为避免抗性产生,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。 6.孕妇或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。7.苹果树上每季最多使用4次,安全间隔期为28天;水稻上每季最多使用2次,安全间隔期为40天。8.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、土壤等环境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:对皮肤和眼有刺激作用。急救措施: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;不慎误入眼睛,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,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;不慎接触皮肤,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;如误食立即催吐、洗胃,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以原包装贮存于阴凉、干燥、通风处。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。远离儿童及家畜,并加锁保存,以免误服。避免与皮肤、眼睛接触。装卸运输时轻拿轻放,不可倒置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