苯醚·丙环唑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PD20120962低毒杀菌剂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PD20120962
首次批准日期
2012-06-21
有效期至
2027-06-20
农药名称
苯醚·丙环唑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30%
重新核准日期
2024-03-20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有效期内
备注
2024年3月20日,增加小麦锈病。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苯醚甲环唑difenoconazole15%
丙环唑propiconazol15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小麦锈病15—20毫升/亩喷雾
水稻纹枯病15-20毫升/亩喷雾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.防治水稻纹枯病:于发病初期施药,注意喷雾均匀,视病害发生情况,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,可连续用药2—3次。2.防治小麦锈病:于发病前或发病初期进行喷雾,可用药2次,间隔10天左右。3.本品在水稻上每季最多施药3次,安全间隔期为35天,在小麦上每季最多施药2次,安全间隔期为21天。4.每亩兑水30—50公斤。
产品性能
本品由两种杀菌剂混配而成,具内吸性;按推荐用量使用,对预防和治疗水稻纹枯病及小麦锈病有较好的效果。
注意事项
1.本产品药液及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,土壤等环境。2.施用本品避免药液接触皮肤、眼睛和污染衣物,切勿在施工现场吸烟或饮食,在饮水、吸烟和进食前,应先洗手、洗脸。3.配药时,应穿长袖衣、长裤和靴子,戴面罩和防渗手套。4.施药时,应穿长袖衣、长裤和靴子。5.本品对鱼及水生生物有毒,勿将药液及包装袋弃于池塘、河流、湖泊中,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;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,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。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,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。鸟类保护区及其附近禁用。6.施药后,彻底清洗防护面具,洗澡,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。7.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,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;所有施药用具,用后应立即用清水或适当洗涤剂清洗。8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严禁接触本品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: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性。1.用药时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,采取急救措施,携此标签送医就诊。2.皮肤接触:立即脱掉污染衣物,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被污染皮肤。3.眼睛溅药:立即将眼皮翻开,用清水清洗10分钟以上,再请医生诊治。4.发生吸入: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新处,请医生诊治。5.误服:立即携此标签送医就诊。紧急治疗措施: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,洗胃时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,对昏迷病人,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。6.本品无专用解毒剂,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储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,储存温度避免低于-10℃或高于35℃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储同运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