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说明
使用技术要求
1、防治水稻叶瘟时,可在初见病斑时(病株率3-7%施药,防治穗颈瘟和穗瘟,最适宜施药期是水稻破口期。视病情每隔7-10天施药一次,可用药2次。2、防治穗颈瘟,第一次喷药最迟不宜超过破口后3天。3、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或高温时,请勿施药。
产品性能
本品是内吸保护性杀菌剂,具有良好的预防作用,通过抑制稻瘟菌黑色素的合成,阻止菌丝侵入,从而有效抑制病菌的再侵染。
注意事项
1、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,每季最多使用2次。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、土壤等环境。2、施药时应穿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药液接触皮肤,眼睛和吸入药液。不得在现场饮食、饮水、吸烟等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澡,并更换衣服。3、本品对鱼等水生生物有毒,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4、孕妇、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5、未用完的药剂应放回原包装内,并于阴凉、干燥处密闭保存。用后的包装物应焚烧或深埋土中。6、施药器械可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反复清洗2次,倒置晾干。7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:一般只对皮肤、眼有刺激症状。急救措施:不慎吸入,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;如有接触要立刻用清水冲洗;误服要立即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、本品应贮存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处,防雨防湿防潮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2、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商品同运同贮。3、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、不倒塌、不坠落、不损坏,并按规定路线行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