乙草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PD20120101低毒除草剂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PD20120101
首次批准日期
2012-01-29
有效期至
2027-01-29
农药名称
乙草胺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50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有效期内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乙草胺acetochlor50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大豆田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小粒种子阔叶杂草160-200毫升/亩(东北地区);100-120毫升/亩(其他地区)播后苗前土壤喷雾
玉米田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小粒种子阔叶杂草160-200毫升/亩(东北地区);100-120毫升/亩(其他地区)播后苗前土壤喷雾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、喷药时要均匀,避免重喷或漏喷。2、喷药应在无风或微风的上午或傍晚喷药,避免药液飘移和蒸发。3、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降雨,请勿使用
产品性能
本品是一种旱田选择性芽前酰胺类除草剂。药剂由植物的幼芽吸收传导,出苗后主要靠根吸收向上传导,抑制杂草蛋白质合成致杂草死亡,能有效防除稗草、马唐等一年生禾本科杂草,反枝苋、马齿苋等小粒种子阔叶杂草。本品每季最多使用一次。
注意事项
1、杂草对本剂的主要吸收部分是芽鞘,因此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,只能做土壤处理。2、喷药前后应保持土壤湿润,以确保药效;多雨地区注意雨后排水,以免产生药害。3、该药兑水稀释时,药量要准确,需充分搅拌,使其乳化,喷药器具要反复清洗干净。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。 4、黄瓜、菠菜、韭菜、小麦、谷子、高粱、水稻对本品敏感,施药时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。5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;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;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6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。7、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。8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中毒急救措施
1、中毒症状: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,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。2、皮肤接触: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,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。3、眼睛溅药:立即将眼睑翻开,用清水冲洗10-15分钟,再请医生诊治。4、不慎吸入: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,请医生诊治。5、如误服:应携带此标签速去医院,对症治疗。本品无特殊解毒剂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