草铵膦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PD20111438低毒除草剂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PD20111438
首次批准日期
2011-12-29
有效期至
2026-12-29
农药名称
草铵膦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95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有效期内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草铵膦glufosinate-ammonium95%

使用说明

产品性能
本品为非选择性触杀型苗后茎叶除草剂,是本公司研制合成的膦酸类仿天然化感物拟生物源除草剂。产品仅用于加工除草剂制剂,不可直接用于农作物或其他场所。
注意事项
1、开启和运输本品过程中应戴防毒面具、防护镜、橡胶手套,穿保护服等,注意保证空气流通,请勿饮食、吸烟等;工作后洗干净手脸等。避免火灾,避免泄露和粉尘形成。如泄露,应用真空吸尘器将泄露物彻底回收并装入密封的塑料粉尘桶袋内,待集中处理。如着火,一般不用戴呼吸机,但应穿封闭式防护服,尽可能将本品从火灾区移走,或用水冷却容器,用雾状水、泡沫、干粉或二氧化面碳灭火,但安全原因不能用大容量水喷射灭火。应单独搜集和集中处理被污染的灭火水。2、本品对家蚕中毒,桑园附近慎用。其包装倒空洗净后应妥善处理,不可它用。其泄露物、残留物及废旧包装等污染物,应集中在当地法定焚烧厂处理,避免其污染地表水、鱼塘和沟渠等生态环境。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。
中毒急救措施
1、中毒症状:颤抖、意识紊乱。推迟几小时后开始抽筋,腹部绞痛,肠胃不适,发高烧,呼吸困难,心博徐缓等。本品对眼睛和皮肤有中毒刺激作用。如药液溅到皮肤上,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服,用肥皂和足量清水冲洗。如症状持续,应携带本标签请医生诊治;如药液溅到眼内,用足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,请请医生诊治。如吞服,严禁引吐,立即用清水漱口,再携带本标签到医院诊治。2、治疗:1)紧急处理:对症治疗、使用解毒剂、解除污染。2)禁忌:阿托品。3)插管洗胃后,给活性炭和硫酸钠。4)治疗:采用镇静安眠剂,每日肌肉或皮下注射1-5毫升/千克体重巴比妥,如必要,静脉内慢慢注射10毫克安定药;采用透析(加强碱性利尿)或血液渗透排毒;心电图和脑电图监视;呼吸、心脏和中枢神经系统监测;如需要,进行输氧和(或)人工呼吸。大量误服时,医生监护应持续至少48小时。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应原包装置于干燥、阴凉、通风处加锁保存,避免儿童接触。勿与食物、饮料、饲料、种子、肥料等其它产品同贮同运。储存温度宜在0-30℃,最高50℃。运输时轻搬轻放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