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说明
使用技术要求
1.防治小麦白粉病,于发病初期用药,间隔7—8天施药1次,兑水量40—50公斤/亩,每季最多使用3次,安全间隔期21天。2.防治水稻纹枯病,于发病初期用药,间隔10天左右施药1次,兑水量30—60公斤/亩,每季最多使用2次,安全间隔期30天。3.防治猕猴桃褐斑病,于发病初期用药,可用药4次,间隔10—14天连续施药,每季最多使用4次,安全间隔期14天。4.防治石榴树炭疽病,于发生前或发病初期用药,可用药3次,间隔10—14天连续施药,每季最多使用3次,安全间隔期14天。5.防治石榴树褐斑病,于发生前或发病初期用药,可用药3次,间隔10—14天连续施药,每季最多使用3次,安全间隔期14天。6.施药时注意喷雾均匀周到,防止漏喷。7.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8.在推广使用前,应先在猕猴桃和石榴树上开展小范围的作物安全性试验。
产品性能
1.本品属三唑类杀菌剂,通过抑制病原真菌体内甾醇的脱甲基化,导致生物膜的形成受阻而发挥杀菌活性。2.可防治小麦白粉病、水稻纹枯病、猕猴桃褐斑病、石榴树炭疽病、石榴树褐斑病。
注意事项
1.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,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2.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3.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、口罩等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。儿童、孕妇、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。4.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,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;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,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。5.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。6.虾蟹套养稻田禁用,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;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;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。
中毒急救措施
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,应立即停止工作,采取急救措施,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。1.皮肤接触:脱掉被污染的衣物,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,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。2.眼睛溅入:立即将眼睑翻开,用清水冲洗15—20分钟,再请医生诊治。3.吸入:立即离开施药现场,转移到空气流通处。4.误服:立即停止服用,用清水充分漱口后,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。5.无特效解毒药,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.本品应储存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处,远离火源、热源。2.本品应当置于儿童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保存。3.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物品混合储存。4.运输时应注意避光,防高温、雨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