苯甲·丙环唑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PD20111148低毒杀菌剂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PD20111148
首次批准日期
2011-11-04
有效期至
2031-11-03
农药名称
苯甲·丙环唑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30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有效期内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苯醚甲环唑difenoconazole15%
丙环唑propiconazol15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水稻纹枯病12-15克/亩喷雾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、本品应于水稻纹枯病发生初期施药,病情严重时,可连续施药2次,用药间隔期10天左右。2、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
产品性能
本品是由苯醚甲环唑与丙环唑混配而成的农用杀菌剂,是一种具有保护和治疗作用的内吸性杀菌剂,可被根、茎、叶部吸收,并能在植株体内向上传导,抑制病菌侵入,阻碍病菌脂质代谢,抑制病菌生长,起到预防与治疗作用。主要用于防治水稻纹枯病。
注意事项
1、本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40天,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北方最多1次,南方为2次。2、本品勿与强碱性物质混用。3、本品对瓜类敏感,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,以免产生药害。4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5、本品对鱼及家蚕有毒,水稻养鱼、虾、蟹田慎用,及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。6、用过的包装袋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7、本品是三唑类杀菌剂,作用机理单一,建议与其它作用机理杀菌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药性。8、孕妇与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。
中毒急救措施
急救措施: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,应立即停止工作,采取急救措施,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。皮肤接触:脱去污染的衣物,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,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。眼睛溅入:立即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。吸入:立即离开施药现场,转移到空气清新处。误食:立即停止服用,用清水充分漱口后,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。无特殊解毒剂,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。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、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之处,并加锁保存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