乙草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PD20110508低毒除草剂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PD20110508
首次批准日期
2011-05-03
有效期至
2031-05-02
农药名称
乙草胺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50%
重新核准日期
2021-01-07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有效期内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乙草胺acetochlor50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冬油菜田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小粒阔叶杂草85-100毫升/亩土壤喷雾
花生田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小粒种子阔叶杂草120-160毫升/亩土壤喷雾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、花生田:播后苗前进行土壤喷雾处理;冬油菜田:移栽前土壤喷雾处理。2、乙草胺活性高,用药量不宜随意增大,有机质含量高、黏土壤或干旱情况下,建议采用上限用量;反之,采用下限药量。 3、喷施药剂前后土壤宜保持湿润,以确保药效。多雨地区雨后,注意排水良的地块排水工作,防止出现药害。4、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降雨请勿使用。4、每季最多使用1次。
产品性能
本品是防除旱田杂草的酰胺类选择性芽前土壤封闭处理剂。可用于防治冬油菜田和花生田的一年生杂草。
注意事项
1、黄瓜、水稻、菠菜、小麦、韭菜、谷子、高粱等作物对本品敏感,使用时应注意对这些作物的影响,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到邻近作物上,以免产生药害。2、配药和施药时要严格遵守《农药安全使用规定》,使用时应戴口罩、手套、长统靴等,避免吸入和皮肤接触药剂;喷药时不要吸烟、进食、饮水,身体不适时勿施药;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。3、在低温、高温情况下,使用乙草胺需谨慎。 4、按照“因地制宜”原则,请在当地植保部门指导下用药。5、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、池塘等水源,废弃物要妥善处理,不能随意丢弃,也不能做他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。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。6、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、碱性肥料和碱性水混合使用; 7、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。 8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作他用,也不可随意德育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:头痛、头晕、恶心、呕吐、胸闷、嘴唇及指尖发紫。 急救措施: 眼睛接触:提起眼睑,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就医。皮肤接触:立即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就医。 吸入:立即将患者转移至空气流通处,呼吸困难者给输氧,并及时就医。 误服:请先用大量清水充分漱口后,及时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救治,无特殊解毒剂,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低温、干燥、通风良好且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。产品码放高度不宜超过2米,以免损坏包装。远离热源及火源。严防潮湿和日晒。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混合储运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