乙草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PD20101967低毒除草剂已过期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PD20101967
首次批准日期
2010-09-21
有效期至
2015-09-21
农药名称
乙草胺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89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已过期
备注
2022年01月27日,变更原持有人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朝阳化工有限公司。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乙草胺acetochlor89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夏玉米田一年生禾本科杂草70-90毫升/亩土壤喷雾
夏玉米田部分阔叶杂草70-90毫升/亩土壤喷雾
春大豆田一年生禾本科杂草100-130毫升/亩(东北地区)土壤喷雾
春大豆田部分阔叶杂草100-130毫升/亩(东北地区)土壤喷雾
春玉米田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小粒种子阔叶杂草90-120毫升/亩土壤喷雾
棉花田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小粒种子阔叶杂草60-80毫升/亩土壤喷雾
花生田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小粒种子阔叶杂草60-80毫升/亩土壤喷雾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、本品在作物播后苗前土壤喷雾处理,注意喷雾均匀。2、本品对黄瓜、菠菜、韭菜、谷子、高梁敏感,施药时应远离上述作物,以防产生药害。
产品性能
本品是一种酰胺类选择性芽前除草剂,可被植物幼芽吸收,进入植物体内抑制蛋白酶的合成,使芽和根停止生长,不定根无法形成。适用于花生、春玉米、春大豆、夏玉米、棉花作物田除草。可有效防除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和部分阔叶杂草。
注意事项
1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一次。2、使用条件:a、杂草对本剂的主要吸收部位是芽鞘。因此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。只能作土壤处理。不能作杂草茎叶处理。b、施药时或施药后持续低温多雨(10度以下)或持续高温(30度以上)易产生药害。干旱条件下药效发挥不佳。c、本品应用剂量取决于土壤温度和土壤有机质含量,应根据不同地区,不同季节确定使用剂量。3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在河流、湖沼等水域,开花植物花期、桑蚕区使用。4、喷药时应穿上长衣长裤,戴上帽子口罩,避免本药剂接触眼睛和皮肤,操作者不可饮水、吸烟、进食等,施药后应用清水洗净暴露的皮肤。5、用后剩余的药剂及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要倒进水田、湖沼、河川里。容器不能装其它东西。用后洗净、焚烧或掩埋,妥善处理。6、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。
中毒急救措施
1、中毒症状表现为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。该药若进入眼睛,用大量水清洗眼睛15分钟,仍有不适时,就医。2、该药若接触皮肤,用水和肥皂彻底清洗。3、误服,立即带标签就医,对症治疗,无特效解毒剂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通风、干燥、阴凉、防雨处。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