胺鲜酯柠檬酸盐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PD20101571微毒植物生长调节剂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PD20101571
首次批准日期
1900-01-01
有效期至
2030-06-01
农药名称
胺鲜酯柠檬酸盐
毒性
总有效成分含量
8%
重新核准日期
2025-12-22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有效期内
备注
胺鲜酯柠檬酸盐15.1%。2022年03月25日,增加枣树调节生长。 2023年5月19日,变更原农药名称胺鲜酯。标注胺鲜酯柠檬酸盐质量分数。 2025年12月22日,增加苜蓿调节生长。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胺鲜酯diethyl aminoethyl hexanoate8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大白菜调节生长1333-2000倍液喷雾
枣树调节生长3200-4000倍液喷雾
苜蓿调节生长40-60克/亩喷雾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.在大白菜移栽定植成活后至结球期均匀喷雾,两次使用本品的间隔期为7天以上。在大白菜上安全间隔期为3天,每季最多使用3次。2.在枣幼果横径3—5毫米时喷雾施药1次,间隔10—15天再喷施1次,全株喷施。每季最多使用2次。3.在苜蓿前茬刈割后7—10天喷施1次,亩用水量30公斤/亩。
产品性能
本品属植物生长调节剂,能提高植株内叶绿素、蛋白质、核酸的含量;提高光合速率,提高过氧化物酶及硝酸还原酶的活力;提高植株碳、氮的代谢,增强植株对水、肥的吸收,调节植株体内水分的平衡。用于调节大白菜和枣树、苜蓿生长。
注意事项
1.本品不能与强酸、强碱性农药及碱性化肥混用。喷药不能在强日光下进行。2.本品用量过大时可能会抑制植物生长,故配制应准确,不可随意加大浓度。在推广使用前,应先在登记作物上开展小范围的作物安全性试验。3.本品不具备营养功能,主要靠调节养分分配及流向起作用,应结合科学良好的肥水管理,以利于药剂效果表现。4.使用时穿戴好防护服、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品,避免吸入药液;工作时禁止吸烟、进食等;工作结束后,应用肥皂和清水洗脸、手和裸露部位并更换衣物。5.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,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;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,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。6.儿童、过敏者、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禁止接触本品。
中毒急救措施
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,应立即停止工作,采取急救措施,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。1.皮肤接触: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,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。2.眼睛溅入:立即翻开眼睑,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3.吸入: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,保持呼吸道畅通。4.不慎误服:用清水充分漱口后,携此标签送医诊治。5.无专用解毒剂,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.本品应储存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、防雨处,不可倒置。远离火源、热源。2.置于儿童、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保存。3.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种子、饲料等同储同运。4.运输过程中要防晒、防雨淋;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,要轻搬轻放,确保容器不泄漏、不倒塌、不坠落、不损坏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