苄嘧·莎稗磷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PD20100994低毒除草剂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PD20100994
首次批准日期
2010-01-20
有效期至
2030-01-19
农药名称
苄嘧·莎稗磷
毒性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15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有效期内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莎稗磷anilofos13.5%
苄嘧磺隆bensulfuron-methyl1.5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水稻抛秧田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100-160克/亩毒土法
水稻移栽田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100-160克/亩毒土法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、水稻移栽(或抛秧)完全缓苗后,均匀撒施。施药时稻田内水层控制在3-5厘米,保水7天以上,水层不能淹没稻苗心叶,10天内勿使田间药水外流。2、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3、本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。
产品性能
本品是选择性内吸除草剂,有效成分主要通过杂草幼芽和幼小的次生根吸收,抑制体内蛋白质合成,使杂草幼株肿大、畸形、色深绿,最终导致死亡。对水稻抛秧田与移栽田杂草有较好的防除效果。
注意事项
1、应避免在桑园、鱼塘、养蜂等场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2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、手套等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、饮水等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、洗脸等。3、秧田、直播田、水稻移栽田、病弱苗田、漏水田等不能使用本品。4、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。
中毒急救措施
对眼睛、皮肤、上呼吸道和粘膜有刺激作用。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。溅入眼睛中,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仍有不适时,就医。如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往医院诊治,可用阿托品解毒。对症治疗,无特殊解毒剂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