乙草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PD20100706低毒除草剂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PD20100706
首次批准日期
2010-01-16
有效期至
2030-01-15
农药名称
乙草胺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81.5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有效期内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乙草胺acetochlor81.5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大豆田一年生杂草夏大豆:66-96毫升/亩;春大豆:125-140毫升/亩播后苗前土壤喷雾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、在大豆播后苗前,每亩兑水40-50公斤,均匀喷雾,只能作土壤处理。2、本品对黄瓜、菠菜等作物敏感,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,以防产生药害。3、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
产品性能
本品是酰胺类选择性芽前除草剂。主要通过杂草幼芽和幼小的次生根吸收,破坏发芽种子细胞的蛋白酶,抑制体内蛋白质合成,使杂草幼株肿大、畸形、色深绿,最终导致死亡。
注意事项
1、严格按照说明使用,不可扩大使用范围或随意加大用药量,以免造成药害。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一次。2、本剂的应用剂量取决于土壤湿度和有机质含量。应根据不同地区、不同季节确定使用量,严重干旱时,应加大用水量;有机质含量高时,应适量增加用药量。3、兑水稀释时要充分搅拌均匀。喷雾器具使用后要反复清洗干净,洗涤水不能乱倒,以免造成环境污染或敏感作物药害。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4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时期不可吃东西和水,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脸。5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6、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。7、施药后遇大雨或灌溉,易产生药害。
中毒急救措施
1、本品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作用,施药时应做好皮肤和眼睛的防护措施,若溅入眼睛,应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溅到皮肤和衣物上要用肥皂水洗净。2、若误服中毒,应饮大量水催吐,并携带此标签送往医院对症治疗,本品无特效解毒剂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存放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,注意不要与食物、种子、饲料等同贮同运;运输时需以金属容器盛载,药瓶盖紧存于安全地点。在运输过程中防潮、防晒,避免倒置和碰撞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