苄·甲·乙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PD20100299低毒除草剂已过期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PD20100299
首次批准日期
2010-01-11
有效期至
2015-06-30
农药名称
苄·甲·乙
毒性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15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已过期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乙草胺acetochlor14%
苄嘧磺隆bensulfuron-methyl0.8%
甲磺隆metsulfuron-methyl0.2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水稻移栽田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36-60克/亩毒土法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、在早稻移栽后5-7天,晚稻移裁后4-6天,施药前田中灌3厘米左右水层,药后保水5-7天切忌断水。2、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3、水稻4叶期前不能使用,本品在各类秧田、直播田、抛秧田、短秧龄移栽田、工厂化育秧移裁田、漏水田、串灌串排田不可使用。不可将药水排入荸荠田、慈菇田。4、限用于在酸性土壤PH<7及高温高湿的南方稻区(大苗移栽),严格掌握用药量。仅限定在南方稻区,北方稻区不宜用。
产品性能
本品是选择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。有效成分可在水中迅速扩散,为杂草根部和叶片吸收转移到杂草各部,阻碍氨基酸、赖氨酸、异亮氨酸的生物合成,阻止细胞的分裂和生长。具有对水稻移栽田有较好的效果。
注意事项
1、本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。2、后茬只能种植冬小麦、移裁水稻或抛秧水稻,不能种植其它作物。3、应避免在桑园、鱼塘、养蜂等到场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4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5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:对眼睛、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,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。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根据中毒症状进行治疗,没有专门的解毒药,可催吐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