氟节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PD20100123低毒植物生长调节剂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PD20100123
首次批准日期
2010-01-05
有效期至
2030-01-04
农药名称
氟节胺
毒性
剂型
总有效成分含量
125克/升
重新核准日期
2025-03-16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有效期内
备注
2025年3月16日,增加柑橘树控梢。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氟节胺flumetralin125克/升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柑橘树控梢500-1000倍液喷雾
烟草抑制腋芽生长0.08-0.096毫升/株杯淋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.用于烟草抑制腋芽生长时,应先人工抹去2.5厘米以上的腋芽,杯淋施药。2.用于柑橘树控梢时,于柑橘树春梢老熟,夏梢未抽时喷雾施药。2.大风天或2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3.施药人员严格按照施药量。施药方法等进行施药,建议在专业植保人员的指导下施药,不要随意增加施药量和施药次数等。4.在烟草上每季最多使用1次, 安全间隔期为10天;在柑橘树上每季最多使用1次,安全间隔期为收获期。
产品性能
本品是一种硝基苯类植物生长调节剂,为接触兼局部内吸型高效烟草侧芽抑制剂。用于抑制烟草腋芽生长和柑橘树控梢。
注意事项
1.使用前仔细阅读此标签,并严格按照标签说明使用。2.本品不能其他农药混用。3.本品对对眼、口、鼻及皮肤有刺激作用,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、护目镜、手套、口罩等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、饮水等;施药后应及时冲洗手、脸及裸露部位。4.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,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;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,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;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。5.儿童、孕妇、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。
中毒急救措施
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,应立即停止使用,采取急救措施。溅入眼睛,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皮肤接触,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吸,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并转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仍有不适立即携带标签就医。误服,用清水充分漱口后,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。本品无特殊解毒剂,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.本品应储存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、防雨处,不可倒置。远离火源、热源。2.本品应当置于儿童、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保存。3.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种子、饲料等同储同运。4.运输过程中要防晒、防雨淋;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,要轻搬轻放,确保容器不泄漏、不倒塌、不坠落、不损坏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