扑·乙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PD20098531低毒除草剂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PD20098531
首次批准日期
2009-12-24
有效期至
2029-12-23
农药名称
扑·乙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20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有效期内
备注
2023年11月23日,变更原持有人山东万豪化工股份有限公司。2024年2月4日,变更原持有人青岛慧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。2025年7月4日,变更原持有人山东万豪农化有限公司。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乙草胺acetochlor12%
扑草净prometryn8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花生田一年生杂草200-250克/亩土壤喷雾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花生播后苗前。每亩兑45-60公斤清水,土壤均匀喷雾。每季作物只能使用一次。
产品性能
本品是一种选择性芽前除草剂,由扑草净和乙草胺复配而成。正常使用技术条件下可防治马唐、牛筋草、狗尾草、稗草、看麦娘、播娘蒿、荠菜、马齿苋、苋等一年生杂草。
注意事项
1、施药后勿翻动土层,严禁渍水。 2、土壤干旱时,适当加大兑水量,每亩不低于60公斤。 3、有机质含量低的砂质土不宜使用。 4、 黄瓜、菠 菜、韭菜、谷子、高粱等不宜用该药。 5、喷雾应在无风天或微风天进行,以防药液飘移危害邻近敏感作物田。 6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、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、喝水、吸烟等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、洗脸等。 7、禁止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、池塘等水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它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8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
中毒急救措施
对眼、皮肤、呼吸道有中等刺激作用。用药时做好人体防护,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。若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仍有不适时,就医。如误服,立即带标签送医院治疗。对症治疗。无特效解毒剂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.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、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2.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