稻瘟灵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PD20098203低毒杀菌剂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PD20098203
首次批准日期
2009-12-16
有效期至
2029-12-15
农药名称
稻瘟灵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40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有效期内
备注
2023年7月28日,变更原持有人浙江威原天盛作物科技有限公司。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稻瘟灵isoprothiolane40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水稻稻瘟病66.7-100克/亩喷雾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 防治稻叶瘟在发病初期开始喷药,视病害发病程度和天气情况连喷2次,每次间隔7天左右。2 防治穗颈瘟于水稻破口期和齐穗期各喷药1次。
产品性能
本品系内吸杀菌剂,主要是抑制病菌侵入,同时能被根与叶吸收,具有双向传导作用,阻碍病菌脂质代谢,抑制病菌生长,起到预防和治疗作用。持效期长,耐雨水冲刷。对水稻稻瘟病有防治作用。
注意事项
1.本品属低毒,使用时仍须严格遵守《农药安全使用规定》注意安全防护,施药时工作人员要穿防护服、戴防护口罩、手套等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立即洗手、脸等裸露部分。2.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。3.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,安全间隔期28天。4.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。5.田水禁止向鱼塘等处排放。6.过敏者禁用,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一般只对皮肤、眼睛有轻微刺激症状,经口毒性低,若中毒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应贮存于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、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、种子混合贮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