乙草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PD20097059低毒除草剂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PD20097059
首次批准日期
2009-10-10
有效期至
2029-10-11
农药名称
乙草胺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93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有效期内
备注
2024年2月4日,变更原持有人山东亿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。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乙草胺acetochlor93%

使用说明

产品性能
本品稳定的均相液体,无外来杂质,比重1.110克/立方厘米,为酰胺类选择性芽前除草剂,其制剂能被杂草的幼芽和幼根吸收。对1年生禾本科和阔叶杂草有效,持效期2个月左右。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,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。
注意事项
1.接触本品时,应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。工作完毕请洗澡更衣。2.生产过程中及清洗加工设备的废水、废液不得直接排入河塘中。3.本品为虽为选择性低毒除草剂,加工过程中应防止飘移产生药害4.如发生泄露要及时小心扫起,收集送废物处理场所处理,并用水冲洗,污水进入废水系统。如发生火灾用干粉、泡沫灭火器或砂土灭火;或拨打火警电话求救。5.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。
中毒急救措施
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,无全身中毒症状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应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。远离火源或热源。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搬运时要轻装轻卸,防止包装损坏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它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