苄·乙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PD20096327低毒除草剂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PD20096327
首次批准日期
2009-07-22
有效期至
2029-07-21
农药名称
苄·乙
毒性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15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二年
有效期状态
有效期内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乙草胺acetochlor11.6%
苄嘧磺隆bensulfuron-methyl3.4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水稻移栽田部分多年生杂草37.3-52.4克/亩药土法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. 25天以上秧龄的水稻秧苗插秧或抛秧到大田后3-20天均可施药,以3-7天(即扎根直立后)施药最佳;2. 施药前灌水3-5厘米(水高不能淹没稻苗心叶),按亩用药剂量加10公斤细沙土或肥料,拌匀后均匀撒施,施药后保水5-7天,缺水缓灌、不可断水。
产品性能
1.通过内吸传导抑制杂草的幼芽、幼根的生长使杂草死亡;2.可有效防除水稻移栽田的各种杂草,正确使用对水稻安全;
注意事项
1.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,禁止本产品用于其他作物。2.施药、保水期水层不要超过稻苗心叶,缺水要缓灌切忌深水或断水。3.不可将药田水排入黄瓜、菠菜、小麦、韭菜西瓜等敏感作物。4.应避免污染河流和池塘等,施药器械不得在河流和池塘中洗涤。5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6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7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
中毒急救措施
1.配药及施药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品;2.如有不慎涧到眼睛或皮肤,请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;3.如误服该产品,请携标签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