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说明
使用技术要求
水稻抛秧后5-10天水稻缓苗后,稗草1叶1心期前使用本品;施用时,保持3-5厘米水层5-7天,此期间可补水不能排水,水不能淹没水稻心叶。
产品性能
本品为药肥混剂,用于防除水稻抛秧田一年生杂草。水稻施肥返青分蘖除草。
注意事项
1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一次。2、本品对鱼虾等水生生物有毒,养鱼田不宜使用。3、施药时穿长衣长裤、戴手套、眼镜、戴口罩等;此时不能吸烟、饮水等;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。4、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。5、清洗器具的废水,不能排到河流、池塘等水源;废弃物要妥善处理,不可随意丢弃,也不可他用。6、不能用施过药的田水浇灌蔬菜,也不能将田水排到水生蔬菜田。
中毒急救措施
若不慎溅入眼睛,应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仍有不适时,就医。皮肤接触时用清水肥皂水清洗干净。误服,立即带标签就医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储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,不得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同贮同运。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。远离火源、热源及儿童存放,并加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