苄·乙·甲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PD20095728低毒除草剂已过期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PD20095728
首次批准日期
2009-05-18
有效期至
2015-06-30
农药名称
苄·乙·甲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15.6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已过期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乙草胺acetochlor15%
苄嘧磺隆bensulfuron-methyl0.49%
甲磺隆metsulfuron-methyl0.11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水稻移栽田一年生杂草/药土法
水稻移栽田多年生杂草/药土法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.本品用于酸性土壤(PH<7)及高温高湿的南方稻区使用。2.每亩用本品40-50克,在水稻移栽后5-10天(稗草1.5叶期以上)直接拌细湿土或细砂20-30千克均匀撒施,也可与尿素等化肥混匀后施用。3.施药时田内保持3-5厘米水层,用药后保水5-7天,田内水不足时,应随时补水,保水期内不能串灌、漫灌和排水。
产品性能
本品为磺酰脲类除草剂和酰胺类除草剂农药混合剂。是选择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。可在水中迅速扩散,背杂草根部和叶片吸收、阻止杂草细胞分裂和生长而使杂草死亡。本品可防除稗草、牛毛毡、异型莎草、陌上菜等多种一年生和多年生单、双子叶稻田杂草。
注意事项
1.本品在每季作物最多施药1次。2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能吃东西和饮水;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3.本品为广谱性除草剂,施药后30天内禁止将含有本品的田水直接排入河塘、茭瓜等水生农作物田相连的水体中以免对其产生药害。4.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.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昏、恶心呕吐。不慎溅入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则应携此标签立即送医院诊治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通风、防雨处。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饲料、种子、杀虫剂、植调剂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,用过的包装袋不可做它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