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说明
使用技术要求
1、于作物播种后出苗前施药(大豆在播种后3日内),拱土期禁止施药,每亩按规定用药量兑水40-60公斤,进行土壤喷雾处理。2、该药挥发性强100米内种植有棉花、油菜、瓜类、向日葵等阔叶作物的春大豆、春玉米田,不能使用本品。3、在干旱条件下,应适当加大对水量,严重干旱时应于施药后15天内进行喷水以保证药效发挥。4、施药后浅混土2-3厘米有利于药效发挥。5、施药后设立警示标志,人畜两日后即可进入。
产品性能
本品是选择性芽前除草剂,可被植物幼芽吸收,在杂草出土前施药,如果田间水分适宜幼芽末出土即被杀死,如果土壤水分少,杂草出土后,随土壤湿度增大杂草吸收药剂后而起作用。本品可有效防除稗草、狗尾草、牛筋草、马唐、反枝苋、鸭跖草、藜、播娘蒿、香薷、苘麻等多种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阔叶杂草。
注意事项
1、本品除草效果受土壤和气候条件影响,长期低温不利于药效的发挥,使用时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用药量和兑水量。2、施药时应注意防止飘移,避免在高温和有风天用药。3、持续低温多雨年份慎用,用药量应适当酌减。4、要用未经污染的清水配制药液,施药前后彻底清洗喷药器械。5、残剩药剂及废水妥善处理,严禁污染河流、池塘和水源,用后的空瓶、器械严禁盛装食品。6、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、戴口罩、手套等,此时不可饮食、吸烟等;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。7、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。8、本品易挥发,使用时容易造成邻近阔叶作物药害。
中毒急救措施
本品对眼睛或皮肤有轻微刺激性,无专用解毒剂。皮肤接触时,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;溅入眼睛中,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仍有不适时,就医。口服中毒,携带本标签立即送医院,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贮存和运输时注意防火,勿与粮食、食品、饮料、饲料及医药等混放混运,以免误服或污染,远离儿童及家畜存放,并加锁。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