苄·乙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PD20095307低毒除草剂已过期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PD20095307
首次批准日期
2009-04-27
有效期至
2014-04-27
农药名称
苄·乙
毒性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20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已过期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乙草胺acetochlor15.6%
苄嘧磺隆bensulfuron-methyl4.4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水稻移栽田一年生杂草/药土法
水稻移栽田部分多年生杂草/药土法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.适用于长江流域及其以南的大苗(30天以上的秧龄)移栽田使用。水稻移栽后5-7天,水稻完全活棵后,拌湿细土,待稻叶无露水时均匀撒施。2.施药时水田内必须有水层3-5厘米,并保水5-7天,使药剂均匀分布。施药后7天不排水、串水,以免降低药效。此间,可以补水。
产品性能
本产品是苄嘧磺隆乙草胺的复配制剂,可用于防治水稻移栽田一年生杂草。
注意事项
1.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。2.不能用施过药的田水浇灌蔬菜,也不能把田水排入水生蔬菜田。3.本药禁止在秧田、直播田、抛秧田、工厂化育秧、短秧龄苗移栽田和杂交制种田、漏水田使用。4.黄瓜、菠菜、韭菜、谷子、高粱不宜用该药。5.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、池塘等水源;废弃物要妥善处理,不能随意丢弃,也不能做他用。6.施药时穿长裤、靴子、戴手套、眼镜、戴口罩等;此时不能以吸烟、饮水等;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。7.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:对眼睛、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,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,无全身中毒报告。急救措施:不慎溅入眼睛中,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仍有不适时,就医。皮肤接触时,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。吸入:不慎吸入,立即将患者转移至空气流通处,呼吸困难者给输氧,并及时就医。误服:不慎误食,及时带标签就医,无特效解毒剂,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宜保存于阴凉、干燥、通风的库房中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。贮存于小孩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。贮运过程中严防泄漏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