苄·乙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PD20095299低毒除草剂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PD20095299
首次批准日期
2009-04-27
有效期至
2029-04-26
农药名称
苄·乙
毒性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25%
重新核准日期
2019-12-27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有效期内
备注
2024年4月28日,变更原持有人辽宁省丹东市红泽农化有限公司。2025年4月23日,变更原持有人辽宁红泽科技有限公司。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乙草胺acetochlor21%
苄嘧磺隆bensulfuron-methyl4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水稻移栽田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30-40克/亩(南方地区)撒施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、本品应于水稻移栽后5-7天,稗草1叶期前施药,施药时水层3-5厘米,保水5-6天。2.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。
产品性能
本产品是由苄嘧磺隆和乙草胺原药复配而成的。二者混配后,可扩大杀草谱。
注意事项
1、施药田地面一定要平整,排灌水一定要疏畅。 2、青苔、藻类、水棉严重地段慎用;漏水田、弱苗田慎用;直播田和苗期禁用。3、本品对鱼类有毒,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4、使用本品时应戴防护手套、口罩,穿好防护服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5、用过的容器和废弃包装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6、避免孕妇、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接触本品。
中毒急救措施
对眼睛、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,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。 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 如大量口服要催吐,并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混合储存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