稻瘟灵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PD20094432低毒杀菌剂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PD20094432
首次批准日期
2009-04-01
有效期至
2029-03-31
农药名称
稻瘟灵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40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有效期内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稻瘟灵isoprothiolane40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水稻稻瘟病67-100克/亩喷雾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防治叶瘟病应在发病前或发病初期施药,防治穗颈瘟在始穗期、齐穗期各施药一次效果最佳。
产品性能
本品为内吸性杀菌剂,稻株吸收药剂后,累积于叶组织,特别集中于稻穗与枝梗上,抑制病菌生长和侵入,起到预防和治疗的作用。可用于防治水稻稻瘟病。
注意事项
1.安全间隔期:28天,每季最多施用次数:2次。2.施药时要做好安全防护措施,穿戴手套、口罩等防护用品,不得随意吃东西、饮水,施药后要用肥皂洗脸、手和脚等裸露的皮肤,并漱口。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。3.本剂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,可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。4.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避免污染水源。5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一般只对皮肤、眼睛有刺激作用,如溅入眼睛,提起眼睑,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15分钟以上。中毒或误服时立即催吐、洗胃,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存放于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处,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加锁保存。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。装卸要轻拿轻放,不可倒置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