乙草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PD20093855低毒除草剂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PD20093855
首次批准日期
2009-03-25
有效期至
2029-03-24
农药名称
乙草胺
毒性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20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有效期内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乙草胺acetochlor20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水稻移栽田一年生莎草180-240克/公顷毒土法
水稻移栽田稗草180-240克/公顷毒土法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、本品在水稻移栽后3-5天,水稻完全缓苗后,稗草1叶1心期前用药,使用时每亩用药量拌细土30千克均匀撒施。施药时田间水层3-5厘米,施药后保水5-7天,如水不足可缓慢补水,但不能排水、串水。2、杂草对本剂的主要吸收部位是芽鞘,因此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。3、本品限制在长江流域以南的水稻大苗(30天以上秧龄)移栽田使用,不可用于秧田、直播田、小苗移栽田、病弱苗田、漏水田等。
产品性能
本品为酰胺类除草剂。可有效防除稗草、一年生莎草。
注意事项
1、本产品在水稻每个生长周期最多用药1次。2、黄瓜、菠菜、韭菜、谷子、高粱等作物对本剂比较敏感,施药时注意避开以上敏感作物。3、本品对鱼有一定毒性,该产品使用后的残剩药土及施药器械的洗涤用水切勿倒入湖、河、鱼塘中。包装物要及时回收并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。4、施药时要戴好口罩、手套等防护用品,此时不可饮食、吸烟等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、洗脸等。5、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。
中毒急救措施
该产品对人的眼睛和皮肤都有刺激作用,中毒后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,无全身中毒症状。眼睛溅药,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仍有不适时,就医;皮肤接触时,用清水冲洗干净;若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;如误食,立即催吐洗胃,立即带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。无特效解毒剂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于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混合贮运。装卸、运输时包装箱要轻拿轻放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