丁硫·辛硫磷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PD20093708中等毒杀虫剂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PD20093708
首次批准日期
2009-03-25
有效期至
2029-03-24
农药名称
丁硫·辛硫磷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20%
重新核准日期
2025-12-09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有效期内
备注
2025年12月9日,添加棉花棉铃虫用药量100-125毫升/亩。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丁硫克百威carbosulfan5%
辛硫磷phoxim15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棉花棉铃虫100-125毫升/亩喷雾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.本品应于棉花棉铃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间施药,兑水量30—60公斤/亩,注意喷雾均匀,视虫害发生情况,每15天左右施药一次,可连续用药2次。2.本品在棉花上使用安全间隔期为30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。3.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
产品性能
本产品为辛硫磷与丁硫克百威复配制剂,用于防治棉花铃虫,有触杀、胃毒和内吸作用。宜在幼虫早期施药。
注意事项
1.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2.本品对高粱、黄瓜、菜豆敏感,使用时避免飘移到以上敏感作物。3.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4.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5.使用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,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昏、头痛、乏力、面色苍白、呕吐、多汗、流涎、瞳孔缩小、视力模糊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用阿托品0.5—2毫克口服或肌肉注射,重者加用肾上腺素。禁用解磷定、氯磷定、双复磷、吗啡。洗胃时,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储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种子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储同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作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