丁硫克百威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PD20082298中等毒杀虫剂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PD20082298
首次批准日期
2008-12-01
有效期至
2028-11-30
农药名称
丁硫克百威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20%
重新核准日期
2025-10-30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有效期内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丁硫克百威carbosulfan20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棉花蚜虫20-30毫升/亩喷雾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.本品应于棉花蚜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间施药,推荐兑水量30—60公斤/亩,注意喷雾均匀,视虫害发生情况,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,可连续用药3—4次。2.本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,每个季最多使用次数为4次。3.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
产品性能
本产品为氨基甲酸酯类农药的单剂。在昆虫体内代谢为有毒的呋喃丹起杀虫作用,其杀虫机制是干扰昆虫神经系统,抑制胆碱酯酶,使昆虫的肌肉及腺体持续兴奋,而导致昆虫死亡。该药具内吸性,对昆虫具有触杀及胃毒作用,可用于防治棉花上的蚜虫。宜在幼虫早期施药。
注意事项
1.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2.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3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昏、头痛、乏力、面色苍白、呕吐、多汗、流涎、瞳孔缩小、视力模糊。 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用阿托品0.5—2毫克口服或肌肉注射,重者加用肾上腺素。禁用解磷定,氯磷定,双复磷,吗啡。洗胃时,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.本品应储存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、防雨处,不可倒置。远离火源、热源。2.本品应当置于儿童、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保存。3.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种子、饲料等同储同运。4.运输过程中要防晒、防雨淋;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,要轻搬轻放,确保容器不泄漏、不倒塌、不坠落、不损坏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