苄·乙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PD20093186低毒除草剂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PD20093186
首次批准日期
2009-03-11
有效期至
2029-03-10
农药名称
苄·乙
毒性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14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有效期内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乙草胺acetochlor10.5%
苄嘧磺隆bensulfuron-methyl3.5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水稻移栽田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/药土法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. 施药时稻田内必须有水层3-5cm,使药剂均匀分布。施药后7天不排水、串水, 以免降低药效。2.杂草对本剂的主要吸收部位是芽鞘,因此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。只能作土壤处理,不能作杂草茎叶处理。3.黄瓜、菠菜、小麦、韭菜、谷子、高粱不宜用该药,水稻秧田绝对不能用。
产品性能
本品为选择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与选择性芽前除草剂的混剂。具有阻碍氨基酸、赖氨酸、异亮氨酸的生物合成,阻止细胞的分裂和生长、干扰核酸代谢及蛋白质合成。可有效防治水稻移栽田一年生、部分多年生杂草。
注意事项
1. 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1次。2. 本品由磺酰脲类除草剂与酰胺类除草剂混配而成,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除草剂轮换使用。3. 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圆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4.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表现为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,无全身中毒症状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医生应根据中毒症状进行治疗,没有专门的解毒药,如果摄入,要催吐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