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说明
使用技术要求
1.在害虫发生初期用药,均匀喷雾。2.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3.在苹果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,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。4.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,人畜在施药后24小时后方可进入施药地点。
产品性能
本品是有机磷类和菊酯类农药的混剂。以胃毒作用为主,兼有触杀和拒食作用。可防治苹果树桃小食心虫。
注意事项
1.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、靴子,戴帽子、护目镜、口罩、手套等防护用具;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、饮水、吸烟等;施药后应及时洗手、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。2.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3.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4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作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5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。6.禁止在茶树上使用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、痉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吐等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,则应立即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医生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,若判断为马拉硫磷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。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洗谓时,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同贮同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