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说明
使用技术要求
1.该药应于桃小食心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期施药,视虫害情况,可每隔10天左右施药一次,可连续用药2次。2.安全间隔期为7天。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4次。3.大风天或预计2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
产品性能
本品是一种具触杀、胃毒、熏蒸作用的杀虫剂,主要用于苹果树桃小食心虫的防治。
注意事项
1.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2.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混合使用。3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、饮水、吸烟等。施药后应及时清洗。4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作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5.儿童、孕妇、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:表现为抽搐、痉挛、恶心、呕吐等。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,应立即停止工作,采取急救措施,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。1.皮肤接触: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,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。2.眼睛溅入:立即翻开眼睑,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3.吸入: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,保持呼吸道畅通。4.不慎误服:用清水充分漱口后,携此标签送医诊治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.本品应储存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、防雨处,不可倒置。远离火源、热源。2.本品应当置于儿童、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保存。3.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种子、饲料等同储同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