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说明
使用技术要求
1.本品在害虫低龄期均匀喷雾防治。每亩兑水30公斤。2.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3.本品见光易分解,宜在早晨或傍晚施药。4.安全间隔期14天,每季最多使用2次。
产品性能
本品为有机磷杀虫剂复配而成。用于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。
注意事项
1.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2.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。3.本品对蜜蜂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鸟类保护区禁用,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4.施药时要安全操作,注意防护,要穿防护衣和胶鞋,戴防毒口罩、防护手套和防护镜,在操作期间,禁止吸烟、喝水和吃东西 。施药后要用肥皂洗手,中毒时立即送医院治疗。5.用过的容器要妥善处理,不可随意丢弃。
中毒急救措施
如不慎中毒,立即送医院治疗。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,口服立即发病。症状:头痛、多汗、无力、昏迷、抽搐、呼吸困难、口吐白沫、大小便失禁等。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十五分钟以上。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解毒;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如误服立即引吐、洗胃、导泻(清醒时才能引吐)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.本品应贮放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、防雨处,不能与食物、饮料、饲料、种子等物品同贮同运。2.要远离儿童并加锁保存。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。3.本品易燃,按危险化学品规定运输和贮存,要轻装轻卸,避免雨淋、日晒并远离火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