稻瘟灵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PD20091774低毒杀菌剂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PD20091774
首次批准日期
2009-02-04
有效期至
2029-02-03
农药名称
稻瘟灵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40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有效期内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稻瘟灵isoprothiolane40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水稻稻瘟病75-100毫升/亩喷雾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、本品应于稻瘟病发生时或稻瘟病预测即将发生时施药,注意喷雾均匀,视病害发生情况,早稻每7-10天左右施药一次,可连续用药3次;晚稻每7-10天左右施药一次,可连续用药2次2、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
产品性能
稻瘟灵乳油为内吸杀菌剂,对稻瘟病有特效。水稻植株吸收药剂后累计于叶组织,特别集中于穗轴与植梗,从而抑制剂病菌侵入,阻碍病菌脂质代谢,抑制病菌生长,起到预防与治疗作用。
注意事项
1. 产品使用的安全间隔期早稻为14天,晚稻为28天,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早稻3次;晚稻2次。2.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。3.该药对鱼和水生生物有一定影响,注意不要在养鱼水田里施药。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;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。4.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5.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:头昏、头痛、恶心、呕吐等。对皮肤、眼睛有刺激症状,对症治疗。误食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诊治,催吐、洗胃。不慎吸入,立即将患者移至空气流通处;不慎接触皮肤或眼睛,立即用清洁水冲洗至少15分钟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