苯·苄·乙草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PD20091649低毒除草剂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PD20091649
首次批准日期
2009-02-03
有效期至
2029-02-02
农药名称
苯·苄·乙草胺
毒性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36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二年
有效期状态
有效期内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乙草胺acetochlor4.5%
苄嘧磺隆bensulfuron-methyl1.5%
苯噻酰草胺mefenacet30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水稻抛秧田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40-50克/亩药土法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每亩用制剂量40-50克,先加干细沙土500克拌匀,再与细沙或尿素10公斤左右充分拌匀后均匀撒施。施药前田间灌水层一寸左右,药后保水5-6天,水层不足时应缓慢补水。施药适期应在水稻移栽后4-7天。施药后不中耕,可使全季无草害。每季最多施药次数:1次。
产品性能
本剂复配的除草剂,适用于防除水稻抛秧田杂草,具有杀草谱广、活性高、对水稻较安全性高等特点;对异型莎草、稗草、鸭舌草、陌上菜、三棱草、牛毛毡、节节菜、矮慈姑、萤蔺、四叶萍、野荸荠、眼子菜等各种一年生或部分多年生杂草均有较好的防除效果。
注意事项
1.本品仅限于秧龄三叶一心期以上的水稻抛秧田使用,严禁用于秧田、直播田、漏水田、倒苗弱苗田。2.稻苗露水未干不可施药,严禁喷雾法施药。3.不可将有药田水排入荸荠田、席草田、藕田、鱼塘,以免发生药害。4.施药力求均匀,勿重施漏施。5.施药时应穿戴好口罩和长衣长裤等防护用品。6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7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:对眼睛和皮肤粘膜有一定刺激性。急救治疗:如眼睛溅入应以大量清水冲洗,个别体质过敏的人员接触药剂后皮肤过敏应以肥皂水清洗,如误服此药,应以肥皂水催吐,并尽快携带标签送医院诊治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.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、通风处;远离热源和火源; 远离儿童并加锁保管。2.勿与食品、粮食、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;运输时应防潮防晒、勿挤压和倒置;注意防火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