苄·乙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PD20091517低毒除草剂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PD20091517
首次批准日期
2009-02-02
有效期至
2029-02-01
农药名称
苄·乙
毒性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18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有效期内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乙草胺acetochlor14%
苄嘧磺隆bensulfuron-methyl4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水稻移栽田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31.1-43.7克/亩毒土法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于水稻移栽活棵后或栽秧后5-7天每亩拌湿润细土20公斤,均匀撒施。撒施时田间应有5-7厘米(1.5-2寸)水层,保水5-7天,此期间,可以放水,不能排水。水层深度不能淹没水稻心叶。
产品性能
本品由苄嘧磺隆和乙草胺复配而成,对水稻田阔叶类杂草和禾本科杂草有良好的防治效果。
注意事项
1、本品每季最多使用1次。2、施药时穿长衣长裤、戴手套、眼镜等;此时不能吸烟、饮水等;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。3、在使用过程中勿超剂量使用。施药时应均匀周到,不可将施药田水排入荸荠等敏感作物田。4、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、池塘等水源;5、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。6、秧田、直播田、小苗移栽田、病弱苗田、漏水田等,不能用本品。
中毒急救措施
1、中毒症状表现为呕吐、腹泻等。2、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溅入眼睛中,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仍有不适时,就医。皮肤接触时,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。3、误服则应立即携带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,无特效解毒剂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、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,置于儿童触及不到处,并加锁。2、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3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用作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