稻瘟灵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PD20091478低毒杀菌剂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PD20091478
首次批准日期
2009-02-02
有效期至
2029-02-01
农药名称
稻瘟灵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40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有效期内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稻瘟灵isoprothiolane40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水稻稻瘟病75-112.5克/亩喷雾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、本品施药适期为:叶瘟病在将要发病时或病害发生初期用药;穂瘟病于孕穗后期的齐穂期用药。注意喷雾均匀,视病害发生情况,隔10-15天左右施药一次,可连续用药2次。2、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3、在晚稻上使用安全间隔期28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;在早稻上使用安全间隔期14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。
产品性能
本品为含硫杂环类杀菌剂,具有内吸和治疗作用。水稻植株吸收药剂后累积于叶组织,特别集中于穂轴与枝梗,从而抑制病菌侵入,阻碍病菌脂质代谢,抑制病菌生长,起到预防与治疗作用。本品对稻瘟病有较好的防治效果。
注意事项
1.施药时注意安全防护,必须穿保护服、戴口罩、风镜和胶皮手套,严禁吸烟和饮食,避免药物与皮肤和眼睛直接接触。2.为避免产生抗性,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。3.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,以免发生分解失效。4.本品对鱼有毒,不要施用在养鱼田里。施过药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养鱼稻田。5.使用过的空瓶,用清水冲洗三次,压烂后土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。所有施药器具,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,用后应立即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清洗。对清洗后的残液要采用安全的方法妥善处置。对未使用完的剩余药剂应密封好后,贮存于安全的地方。操作完毕后,应即时清洗防护用品,并清洗手、脸和可能污染的部位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:对皮肤、眼睛有刺激症状。急救措施: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;中毒或误服时,可用浓食盐水洗胃后保持安全,并立即送医院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、干燥、通风、远离火源,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。远离儿童及家畜并加锁,以免误服。避免与皮肤、眼睛接触。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,轻拿轻放,不可倒置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