乙草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PD20091008低毒除草剂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PD20091008
首次批准日期
2009-01-21
有效期至
2029-01-20
农药名称
乙草胺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81.5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有效期内
备注
2023年11月6日,变更原持有人泰安市宝丰农药厂。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乙草胺acetochlor81.5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夏大豆田一年生杂草66.25-110毫升/亩土壤喷雾
春大豆田一年生杂草132.3-165.6毫升/亩土壤喷雾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、本品对萌芽出土前杂草有效,只能做土壤处理剂。2、在大豆播后苗前,杂草出土前土壤喷雾处理。3、沙质土壤用药量低一些,有机质含量高的土壤,药量可适当增加。
产品性能
本品属酰胺类选择性芽前除草剂,它可被植物幼芽吸收,抑制幼芽、幼根的生长,大豆等耐药性作物吸收乙草胺迅速代谢为活性物质,正常使用技术条件下对作物较安全。可有效防除大豆田的一年生杂草。
注意事项
1、本品每季最多施药1次,在杂草出土前施药。2、黄瓜、菠菜、韭菜、谷子、高粱不能用该药,水稻秧田绝对不能用。3、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、口罩、手套等防护用具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、喝水、吸烟等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、洗脸等。4、本剂使用剂量取决于土壤湿度和有机质含量,应根据不同地区、不同季节确定使用量,未使用本品的地方和单位应先试验后推广。5、禁止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、池塘等水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6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表现为对皮肤、眼睛有灼热、刺激作用。大量吸入可引起头痛、头晕、恶心等,如不慎接触皮肤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。若溅入眼睛中,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仍不适,就医。如误服,无特效解毒剂。可先引吐并携此标签速送医院,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、本品属易燃品,不能接近热源和火源,应贮存于干燥、阴凉、通风处。2、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保存。3、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