苄·乙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PD20090996低毒除草剂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PD20090996
首次批准日期
2009-01-21
有效期至
2029-01-20
农药名称
苄·乙
毒性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14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有效期内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乙草胺acetochlor10.8%
苄嘧磺隆bensulfuron-methyl3.2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水稻田杂草40-60克/亩毒土法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 水稻移栽后5~7天用药,施药前田间灌水3~5厘米的水层,每亩用本品加细潮土20千克拌匀,均匀撒施,施药后保水5~7天,以后正常管理。2 本品仅用于30天以上秧龄的大苗移栽田。3 使用本品的田块不可向附近慈菇、荸荠、蔬菜、席草田排水。4 宜在秧苗返青后,稗草1.5 叶期前进行处理。不宜过早或过晚施药。5 使用时称量要准确,勿超量使用
产品性能
本品由苄嘧磺隆与乙草胺混配而成,主要用于防除水稻田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,如稗草、藨草、扁杆藨草、矮慈菇、野慈菇、节节草、牛毛毡、泽泻、水苋菜、鸭舌草、陌上菜等。一次用药可基本上控制全生育期杂草的危害。
注意事项
1 每季作物使用一次。2 本品对阔叶作物、水生作物敏感,施药时应避免接触此类作物。3 本品不可用于秧田、直播田、抛秧田、小苗移栽田、两段育秧田、病弱苗田、漏水田等。4 本品对鱼有毒,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废弃物要妥善处理,不能随意丢弃,也不能做他用。5 施药人员戴防微粒口罩、穿用防护服、胶靴、手套等防护用品。此时不能吸烟、饮食等。施药后,洗干净手脸等。6 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。
中毒急救措施
如药液溅到皮肤上应用肥皂和足量清水冲洗;如药液溅到眼内,立即用足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仍有不适时,就医;若误食中毒,立即带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。无特效解毒剂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 本品应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2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良好的库房内。3 农药包装箱装入运输工具应在货舱内固定,确保不发生移动、不发生相互碰撞损伤。4 勿与食品、种子、饲料、易燃易爆物品等同贮同运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