扑·乙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PD20090908低毒杀虫剂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PD20090908
首次批准日期
2009-01-19
有效期至
2029-01-18
农药名称
扑·乙
毒性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35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有效期内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乙草胺acetochlor21%
扑草净prometryn14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夏大豆田一年生杂草150-252克/亩(其它地区)播后苗前喷雾
夏玉米田一年生杂草150-200克/亩播后苗前喷雾
春大豆田一年生杂草200-300克/亩(东北地区)播后苗前喷雾
棉花田一年生杂草200-250克/亩播后苗前喷雾
花生田一年生杂草150-200克/亩播后苗前喷雾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.有机质含量低的砂质土不宜使用。适当的土壤水分是发挥药效的重要因素。2.杂草对本剂的主要吸收部位是芽鞘,因此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。只能作土壤处理,不能作茎叶处理。3.称量应准确,喷雾要均匀。不能重喷或漏喷。
产品性能
本品为选择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和混配剂,具有抑制光合作用、干扰核酸代谢及蛋白质的合成。可有效防治棉花、花生、夏大豆、春大豆田一年生杂草。
注意事项
1.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1次。2.建议其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除草剂轮换使用。3.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4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。5.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表现为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,无全身中毒症状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则应立即携带标签送病人去医院诊治。医生应根据中毒症状进行治疗,没有专门的解毒剂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。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