扑·乙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PD20090831低毒除草剂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PD20090831
首次批准日期
2009-01-19
有效期至
2029-01-18
农药名称
扑·乙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40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有效期内
备注
2025年12月22日,变更原持有人吉林省八达农药有限公司。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乙草胺acetochlor30%
扑草净prometryn10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夏玉米田一年生杂草200-250克/亩播后苗前,土壤喷雾
春玉米田一年生杂草250-300克/亩播后苗前,土壤喷雾
花生田一年生杂草200-250克/亩播后苗前,土壤喷雾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于作物播后苗前全田均匀喷施于土壤表面。
产品性能
本剂是选择性芽前土壤处理除草剂,能防除玉米、花生田一年杂草。
注意事项
1. 作物出苗后严禁使用。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。2. 称量应准确,喷施要均匀,不可漏喷、重喷。3. 施药前后,土壤应保持湿润,适当的土壤水分是发挥药效的重要因素。4. 有机质含量低的沙质土不宜使用。5. 使用时应带口罩,穿防护衣服,并背风施药。施药进切勿吸烟、饮水等;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。6. 黄瓜、菠菜、韭菜、谷子、高粱不宜用该药,水稻秧田绝对不能用。7. 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、池塘等水源,废弃物要妥善处理,不能随意丢弃,也不能做他用。8. 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:对眼、皮肤、呼吸道有中等刺激作用,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症状。急救措施:如溅入眼睛或粘染皮肤,应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误服,应即送医院,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储放于阴凉干燥仓库中。不能让儿童触及本品。不能与种子、化肥、粮食、饲料等同储同运;远离高温、明火及儿童存放,并加锁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