氟铃·辛硫磷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PD20090701低毒杀虫剂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PD20090701
首次批准日期
2009-01-19
有效期至
2029-01-18
农药名称
氟铃·辛硫磷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20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有效期内
备注
2025年12月22日,变更原持有人山东省淄博绿晶农药有限公司。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氟铃脲hexaflumuron2%
辛硫磷phoxim18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30-40克/亩喷雾

使用说明

产品性能
本品是由氟铃脲原药和辛硫磷原药复配成的,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,能够有效防治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。
注意事项
1、产品在甘蓝作物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,每季最多用药2次,叶菜类安全间隔期为14天,每季最多使用3次。2、使用后的包装物要做深埋处理,不能污染水源。3、施药时要均匀不留死角。4、使用本品时应带好防护手套,口罩,穿干净防护服,如沾着皮肤上应立即用水清洗;4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,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;5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。6、该药在光照条件下易分解,所以田间喷雾最好在傍晚和夜间施用。
中毒急救措施
1、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吐、多汗、无力、胸闷、视力模糊、胃口不佳等;2、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;3、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;4、误服则携带次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,1、用阿托品1-5mg皮下或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2、用解磷定0.4-1.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)3、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4、误服立即引吐、洗胃、导泻(清醒时才能引吐)5、尚无专门解毒药,应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、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和热源;2、远离儿童,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;3、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