稻瘟灵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PD20090585低毒杀菌剂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PD20090585
首次批准日期
2009-01-14
有效期至
2029-01-13
农药名称
稻瘟灵
毒性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40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有效期内
备注
2025年9月25日,变更原持有人山东省青岛奥迪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。2026年2月12日,变更原持有人青岛奥迪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。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稻瘟灵isoprothiolane40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水稻稻瘟病75-100克/亩喷雾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.本品应于稻瘟病发生初期使用,应喷雾均匀。2、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其他作物,以防产生药害。3、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
产品性能
内吸杀菌剂,对稻瘟病有效,水稻植株吸收药剂后累积于叶组织,特别集中于穗轴与枝梗,从而抑制病菌侵入,阻碍病菌脂质代谢,抑制病菌生长,起到预防与治疗作用。
注意事项
1、产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,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。2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开花植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3、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4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的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,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5、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菌剂轮换使用。6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