硫磺·三环唑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PD20086119低毒杀菌剂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PD20086119
首次批准日期
2008-12-30
有效期至
2028-12-29
农药名称
硫磺·三环唑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45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有效期内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三环唑tricyclazole5%
硫磺sulfur40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水稻稻瘟病100-150克/亩喷雾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防治穗颈瘟,第一次喷药最迟不宜超过破口后3天,于发病前或发病初期用药,视病情及作物生育期隔7-10天再用药一次。
产品性能
本品具有较强的内吸性及保护性,能迅速被水稻根、茎、叶吸收,并输送到稻株各部。抗冲刷力强,喷药一小时遇雨不需补喷药。主要是抑制孢子萌发和附着孢形成,从而有效地阻止病菌侵入和减少稻瘟病菌孢子的产生。
注意事项
1.配药和施药时,应穿防护服,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,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,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,洗净手、脸和被污染的皮肤。2.施药前、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,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,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。3.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喷出,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压扁,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。4.不宜与硫酸铜等金属盐药剂混用。5.防治穗颈瘟,第一次喷药最迟不宜超过破口后3天。6.每季最多使用3次,安全间隔期20天。7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:对皮肤、粘膜刺激性较强,接触农药的部分可引起接触性皮炎。本品急救措施: 本品如误入眼睛,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;如接触皮肤,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;误食者立即催吐、洗胃、导泻、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。忌油类食物,禁酒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应放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处,勿与食品、饲料以及医药混放,远离儿童及家畜,并加锁保存,以免误服。运输农药时,应先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;搬运时要轻拿轻放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