苄·丁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PD20085515低毒除草剂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PD20085515
首次批准日期
2008-12-25
有效期至
2028-12-24
农药名称
苄·丁
毒性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35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有效期内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苄嘧磺隆bensulfuron-methyl1.5%
丁草胺butachlor33.5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水稻移栽田一年生杂草114-172克/亩毒土法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. 插秧后3-7天(南方3-5天),拌细土均匀撒施。稗草二叶期后施药,防效将会下降。 2. 本品宜做药土法撒施,不得做叶面喷雾。3. 漏水田、弱苗和病苗田慎用,旱田不宜使用。
产品性能
本品为选择性芽前除草剂,对稗草、千金子、异型莎草、碎米莎草、陌上菜、泽泻、节节菜、牛毛毡有良好的防效。对鸭舌草、节节菜、尖瓣花、和萤蔺具有预防作用。
注意事项
1. 最多使用次数:1次。 2. 不可与碱性药剂混用。3. 对鱼毒性较大,施药后田块应避免向鱼塘排水。4.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、口罩等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。5.在插秧田,施药后骤然大幅度降温,灌水过深或田块漏水时有可能产生药害。6. 施药后工具药注意彻底清洁。清洗废水和剩余药剂不能乱倒,以免污染水源。7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8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作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中毒急救措施
1.皮肤接触: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。2.眼睛溅入: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。3.吸入:立即离开施药现场,转移到空气清新处。4.误食: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需存放于阴凉干燥处。本品应当置于儿童、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保存。不可与食品、种子、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