敌百虫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PD20085160低毒杀虫剂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PD20085160
首次批准日期
2008-12-23
有效期至
2028-12-22
农药名称
敌百虫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30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有效期内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敌百虫trichlorfon30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100-200克/亩喷雾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. 本品应于菜青虫孵化或低龄期施药,注意均匀喷雾,视虫害发生情况,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,可连续用药2次。2. 本品对玉米、春夏季苹果树比较敏感,低剂量使用安全。。3. 本品对高粱、豆科作物(除大豆外)特别敏感,易产生药害,不宜施用。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,以防产生药害。4.高温及空气相对湿度较低时,应于傍晚施药,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
产品性能
本产品为有机磷类杀虫剂,具有触杀、胃毒作用。能迅速进入害虫体内,抑制其体内的乙酰胆碱酯酶而杀死害虫。宜在菜青虫孵化或低龄期施药。
注意事项
1. 产品在十字花科蔬菜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:萝卜为14天,每季最多使用2次;小油菜为7天,每季最多使用2次;甘蓝为14天,每季最多使用2次。2.本品为有机磷类杀虫剂,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 3.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 4.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。5. 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6.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好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7. 本品对蜜蜂、家蚕有毒,避开蜜源作物花期用药,蚕室、桑园禁用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昏、呕吐、肌肉震颤、惊厥等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则立即引吐,禁用碱性溶液催吐,并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可以使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解毒。洗胃时,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容器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