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说明
使用技术要求
1.于棉花棉铃虫卵至低龄幼虫钻蛀前,棉花棉蚜发生量达到防治指标时喷雾使用,每亩兑水40—60公斤。视虫害发生情况,每7天施药1次,可连续施药2次。宜在傍晚或阴天施药。2.该药在应用浓度范围内,对蛀虫的天敌七星瓢虫的卵、幼虫和成虫均有强烈的杀伤作用,用药时应注意。应该以登记作物规定的使用量施用。3.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4.在棉花作物上的安全为21天,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2次。5.玉米、苹果对敌百虫较敏感,高粱、黄瓜、菜豆和甜菜等都对辛硫磷敏感,施药时应注意与周边敏感作物保持安全距离。6.本品易分解,田间喷雾最好在傍晚和夜间施用。
产品性能
本品为两种有机磷农药复配而成的杀虫剂。具有胃毒、触杀作用,无内吸传导作用,用于防治棉花棉铃虫和棉蚜。
注意事项
1.使用前仔细阅读此标签,并严格按照标签使用。2.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。3.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防护服、鞋子,戴帽子、口罩、护目镜和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具,避免眼睛或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;施药期间不可吸烟、饮水和进食;施药后及时清洗手、脸等暴露部位皮肤,更换并清洗防护衣物和用具。4.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,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;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,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;本品对蜜蜂、鱼类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。蜜源植物花期、桑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。5.儿童、孕妇、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吐、呼吸困难、昏迷、抽搐等症状。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,应立即停止接触,采取急救措施,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。溅入眼睛,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皮肤接触,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吸,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并转移至空气流通处。误服,用清水充分漱口后,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。本品无特殊解毒剂,对症治疗,应立即洗胃、导泻(清醒时才能引吐)。可用阿托品1—5mg皮下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。用解磷定0.4—1.2g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。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,利血平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.本品应储存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、防雨处,不可倒置。远离火源、热源。2.本品应当置于儿童、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保存。3.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种子、饲料等同储同运。4.运输过程中要防晒、防雨淋;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,要轻搬轻放,确保容器不泄漏、不倒塌、不坠落、不损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