灭幼脲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PD20084940低毒昆虫生长调节剂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PD20084940
首次批准日期
2008-12-22
有效期至
2028-12-21
农药名称
灭幼脲
毒性
剂型
总有效成分含量
25%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有效期内
备注
2025年12月12日,变更原持有人河南省安阳市安林生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。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灭幼脲chlorbenzuron25%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松树松毛虫30-40克/亩喷雾
甘蓝菜青虫10-20克/亩喷雾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1. 本品应于害虫低龄期使用,注意喷雾均匀,视虫害发生情况每隔7天左右施药一次,连续施药2-3次。2. 大风天气或预计2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3. 使用时请将瓶内药液摇匀。4. 不宜在桑园附近使用。
产品性能
本产品属苯甲酰脲类杀虫剂,抑制昆虫壳多糖合成,阻碍幼虫蜕皮,使虫体发育不正常而死亡,主要是胃毒、触杀作用,药效慢,但持效期较长,耐雨水冲刷,在田间降解速度慢。
注意事项
1. 产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,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。2. 本品有沉淀现象,使用时要摇匀后加水稀释。3. 不要与碱性农药混用,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4. 本品对鳞翅目昆虫幼虫有极强的杀灭作用,故在养蚕区不宜使用,并注意对甲壳类生物的影响。水产养殖区禁用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冲洗施药器具。5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,口罩、手套,施药期间禁止吸烟、饮食,药后应立即清洗施药器具。6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7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中毒急救措施
本品无明显中毒症状,如误食,应催吐、洗胃,及时送医对症治疗;溅入眼睛或沾附皮肤后应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处、注意防冻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