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说明
使用技术要求
1.防治水稻二化螟,要在卵孵化高峰期后1周左右施药,防治穗颈瘟第一次喷药最迟不超过破口期以后。 2.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
产品性能
本品能被水稻根、茎、叶吸收,并输送到稻株各部。主要通过抑制孢子萌发和附着孢形成,从而阻止病菌侵入和减少稻瘟病菌孢子的产生。用于防治水稻稻瘟病和水稻二化螟。
注意事项
1.本品在水稻上安全间隔期为35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。2.本品虽为低毒但仍需注意避免人体接触药剂。作业时应遵守农药安全使用操作规程,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或药粉。工作结束后应用肥皂和水洗脸、手和裸露部位。3.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 4.本品不能与强酸、强碱性物质混用。5.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6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作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7.孕妇或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
中毒急救措施
如为杀虫单中毒,症状为早期恶心、四肢发抖,继而全身发抖,流涎,痉挛,呼吸困难,瞳孔放大。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,应立即停止工作,采取急救措施,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。1.皮肤接触: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,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。2.眼睛溅入:立即翻开眼睑,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3.吸入: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,保持呼吸道畅通。4.不慎误服:用清水充分漱口后,携此标签送医诊治。如有误服发生中毒,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或冲洗皮肤。草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药物对抗,但注意防止过量。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。如中毒应携本标签立即到医院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.本品应储存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、防雨处,不可倒置。远离火源、热源。2.本品应当置于儿童、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保存。3.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种子、饲料等同储同运。4.运输过程中要防晒、防雨淋;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,要轻搬轻放,确保容器不泄漏、不倒塌、不坠落、不损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