乙草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 PD20084347低毒除草剂

登记证信息

登记证号
PD20084347
首次批准日期
2008-12-17
有效期至
2028-12-16
农药名称
乙草胺
毒性
剂型
农药类别
总有效成分含量
990克/升
重新核准日期
质量保证期
2年
有效期状态
有效期内

有效成分信息

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
乙草胺acetochlor990克/升

制剂用药量信息

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)施用方法
春大豆田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小粒种子阔叶杂草100-130毫升/亩土壤喷雾
春玉米田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小粒种子阔叶杂草100-130毫升/亩土壤喷雾

使用说明

使用技术要求
春玉米、春大豆播后苗前土壤喷雾。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降雨请勿施药。
产品性能
乙草胺是酰胺类选择性芽前除草剂。可被植物幼芽吸收,单子叶植物通过芽鞘吸收,双子叶植物下胚轴吸收传导,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。可有效防除马唐、稗草、狗尾草、牛筋草、千金子、苋菜、藜、马齿苋、龙葵等,对大豆菟丝子有较好防效,大豆等耐药性作物吸收乙草胺可在体内迅速代谢为无活性物质。正常使用技术条件下,对该类作物安全。
注意事项
[1]杂草对本剂的主要吸收部位是芽鞘,因此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。 [2]在温度和湿度适宜的情况下,有利于药效的挥发。积水易产生药害。[3] 水稻、麦类、谷子、高粱、黄瓜、菠菜等作物不能使用。[4]施药时应戴好防护用品,防止药液溅入皮肤或眼睛。[5]施药时远离鱼塘。施药器械应清洗干净,废水勿污染水源。[6]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。
中毒急救措施
该药若进入眼睛,用大量清水清洗眼睛15分钟;接触皮肤,用水和肥皂彻底清洗;误服勿催吐,应给予大量清水服用并送医院诊治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剂应存放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、防雨处。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同贮同运。运输时轻拿轻放,严禁倒置。
数据来源:中国农药信息网(ICAMA)· 原始登记信息